就撇開顛沛流離的國中前生涯來說,你們就算是我最老的朋友了。算一算時間應該也認識八年了吧,真的是很長的時間。
從以前開始,青梅竹馬對我來說就像是夢想一様,到處搬家與轉學的生活,讓我對於考上第一志願一點也不興奮。唯一的想法就是「我總算可以不用再轉學」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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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註定的吧(從以前起,我好像就很喜歡用宿命論來解釋一切),我大學考不好所以決定奮發向上去雙修;你為了未來也去選管院學程;因為都是外系選修的關係我們很自然的散發求救的訊息,很自然地成為組員。一切好像真的很巧。
應該是真的很match吧,居然就這麼變成了好朋友,或者有一點點年齡差距的我們應該用好姊妹來稱呼呢。居然就在討論報告的過程,慢慢的融入了你的團體當中,而大家也願意接受我,真的令我覺得是件很幸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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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想到你外號的由來,就忍不住覺得實在太無厘頭而會心一笑。這樣的機會也不說天天有,你說對吧!
還記得對你的第一印象就是「怎麼跟西瓜感覺這麼不像」,還讓我不由得覺得陌生了起來,也自然的依習慣在陌生人前表現的比較冷酷了起來。或許是我不小心展現的幽默感點到你的笑穴,或者是時間化解了那陌生的距離感,好像突然有一天你就變成很愛黏在我旁邊了耶。就跟我之前說的一様,對我來說你算是很特別的朋友,因為我想我從小到大都沒有遇過像你一様這麼直接表現出對我的喜歡的朋友吧,雖然經過了很長的訓練時間,對於這點我還是很不好意思。不過,其實我真的是很高興的。我想或許你比我自己還要喜歡我呢!哈哈,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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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自己習慣的方式,今天也才不過是一段班的第二天罷了,不過身體與心理上的疲憊,卻是我所沒有預料到的。
掙扎地從床上爬起來之後,意識還沒完全清醒就想到了「啊!今天就是西瓜沒有上班的第一天」。昨天,一直都沒有太深的體會,就算是馬上要準備去上西班牙文課在跟你道別時,也只是激起一點點離別的感傷。我居然昨天還笨笨的因為已經給了你一個蛋糕,自己也吃得飽飽的就收起了「樂事」,居然就這樣不經意的忘記了昨天是你最後一次的機會耶。我直到今天在白板上留言時才驚覺。原來我習慣的方式已經不再適用了,這個認知讓我有點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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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一部電影後,總是忍不住地想將他歸類到喜劇或是悲劇那一邊。這樣的習慣真是不好,不過,是一種記憶的方式。可以算是時間持續較久的第一印象。
我想,如果以結局來看,完全可以說是一部喜劇吧。沒有日劇或韓劇愛來的那招哭的死去活來,或是男主角撞車還是女主角生重病之類的爛情節。那樣沒有交代結局的方式,好聽一點是開放式結局,不好的說法就是沒有結局。悲觀如我,還是習慣朝著壞的方面去想,這樣的話,如果導演選擇拍出好的結局的話,對我來說是比較好的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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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一開始就很喜歡這個藝人
最近他過了30歲之後常常大砲的發表一些意見的行為,我是有點怕怕的,畢竟我是沒什麼道德勇氣的人,只會默默生氣。但是倒是很佩服他,畢竟我也會很想讓自己的正義感有處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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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從懂事以來,結婚,變成媽媽,生小孩這三部曲,就一直是我沒有用筆記下的人生計畫。完全沒有懷疑與遲疑,一直以來我都深信,我會經歷過這三個階段。不過我想,僅止於「計畫」的階段。對於旁人如何看待自己這樣的想法,也沒有多去在意。直到有一天西文課的下課時間,旁邊座位的同學問你我有沒有將結婚生子放在我的人生計畫中(她怎麼會心血來潮的想問我這個問題,我到現在都還在納悶),我沒有思考的就回答了有啊!她的反應出乎我意料,居然是一句「Are you kidding?」。天啊,我是長的有點兇,不過不代表我是壞媽媽啊!更何況,她怎麼能這樣回應我呢。當時的我真的很受傷,畢竟這是我一生都以為理所當然的想法(而不是夢想,因為對我來說夢想實現的機率很低)。但是未在我料想中的回答,倒使我又再想了一想自己究竟是站在什麼角度做了這樣的決定的。
很多事情要想起發生的源頭,都很困難。要想起從何時開始我有想結婚生子的念頭,就是其中之一。就像是長久以來就存在腦子裡的念頭,只是有一天我發現後,就深信不疑一樣。就像牛頓發現萬有引力一樣的確定、不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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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向來就是我照相的習慣,自己是很少入鏡的。
因為使用習慣的關係,還是把相簿放在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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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自己的大意,讓自己又得去跟推拿師報到。結果就是這樣,變成拳擊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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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早就知道晚上坐火車時間正好是碰到晚餐時間,做事一向滿有計畫的我,就提議要先去買晚餐再上車。第二天要去撘接駁車的時候,正好經過一家有賣手扒雞的店。沒有什麼在意但是還是有個滿深刻的記憶。因為臨時我們也沒有找到比較適合的店家,結果居然就不怕被罵死的買了手扒雞。還因為要現烤等了1個多小時,途中機器壞掉老闆娘居然還裝傻沒告訴我們,等到應該要給我們的時候才說機器壞掉,硬是多等半小時差點趕不上火車。還沒上車前就預料到應該會被其他乘客白眼了,不過好像此刻我內心裡的惡魔突然甦醒,也不再害怕那些白眼跟閒言閒語,我也不過是在吃一頓飯罷了。居然還想要跟怡安賭賭看會接收到幾個白眼。她預期是30個。從我們開始計算那一刻開始,只要有人經過我們就看向會反光的窗戶那面看看她有沒有瞄了我們一下。結果令人失望的手扒雞的魅力只贏得10個白眼。但是我依然是吃的非常爽快,感覺就好像在陸上一直飆車超速但是都沒有警察注意到一樣,感覺只有一個「爽」可以貼切形容。其實人生也就是這樣啊,沒有必要樣樣都照著規定來吧,更何況也沒有規定不能吃手扒雞啊,這樣有點違反常人會做的事的行為,好像是滿足了我長久以來想要叛逆的心理,意外的讓心情十分的好喔!下次如果有機會的話,我想我應該會選擇小小不照規定來個一下,應該會有意外的收穫呢!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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